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稿) 为推动天河区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结合天河区实际,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重要着力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聚焦能源供应、都市消费、智能制造、生命健康四个细分领域,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新入规”工业企业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培育支持,对“新入规”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
第二条【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度每增加2000万元,每年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入园上楼支持】对入驻工业专业园区,且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万元产值支持1平方米的标准计算,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支持,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四条【能级提升支持】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5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
第五条【技术创新支持】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
第六条【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新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探索生产工具和设备、生产方式、资源配置方式优化升级,且项目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5%,单个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第七条【园区效益提升支持】对集聚超过6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入驻的园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集聚超过1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入驻的园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八)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