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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最高可奖励70万!广州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汇总!
来源: | 作者:云创 | 发布时间: 2024-03-25 | 7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州市



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1.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奖励。

4.研发费用投入金额在1000万~5000万元之间的,额外奖励20万元;

5.研发费用投入金额在5000万~1亿元之间的,额外奖励40万元;

6.研发费用投入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


政策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干印发广州市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s://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9179157.html)


黄埔区



黄埔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05月18日):
高企落户奖,对新落户本区的规模以上广州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扶持。成长梯队培育,支持本区龙头企业建立内部孵化机制,通过员工持股、绩效分成、期权池等方式开展内部项目孵化,每孵化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直接持股比例不低子30%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扶持。


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www.hp.gov.cn/gkmlpt/content/8/8986/post_8986873.html#16150)


南沙区



南沙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03月18日):

1.首次申请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的,给予2万元奖励;

2.首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给予5万元奖励;

3.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4.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额外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s://www.gzns.gov.cn/zwgk/nszfgb/2021nd02/gwbqfbwj/content/post_9496046.html)


增城区



增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2月25日):

1.支持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经我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点推动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等重点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对属于前述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额外奖励。其中,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奖励金额增加至50万元,未纳入“四上”企业库的增加至3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对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盗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升级发展,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鼓励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以及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优做强,对属于前述产业领域日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额外奖励,奖励金额分别增加至20万元、30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6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

(http://www.zc.gov.cn/gkmlpt/content/8/8829/mpost_8829326.html#3529)



增城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申建奖励申报(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8日):

根据《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增府办规〔2023〕1号)第六条“支持园区、孵化器、科技服务机构、协会等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建设。对经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成功申建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的机构,每年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最高补助1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申建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zc.gov.cn/zx/tzgg/zcjjjskfq/content/post_9509838.html)


越秀区



越秀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

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重点扶持,引进一批研发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落户越秀。实施“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推动创新政策、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规模,重点支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科技创新龙头企业,推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结构、推动树标提质,实现量质双提升。


政策依据: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http://www.yuexiu.gov.cn/zwgk/ghjh/fzgh/content/post_7946615.html)


番禺区



番禺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有效期到2027年07月26日):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在认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额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s://www.panyu.gov.cn/zwgk/zcwj/fzqzfbwj/content/post_8493762.html)


荔湾区



荔湾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05月12日):

1.当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2.纳统的“四上”企业,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3.上年度经核定的研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的,再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www.gz.gov.cn/gfxwj/qjgfxwj/lwq/qbm/content/post_8973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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